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教材专著资助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各学院(部):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材专著资助管理办法》(校研字201953)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研究生教材专著资助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教材专著建设资助对象为相关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已留校工作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等。

、资助建设的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资助出版的教材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为本专业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所列学位课程教材;

2.须有完整的自编讲义,并连续在两届以上的学生中使用该讲义;

3.目前尚无同类教材,或比同类教材更具先进性。

(二)资助出版的专著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到见解和一定的创新性,能反映学术研究的最新进展;

2.论证系统全面,论述规范;

3.专著出版前,作者须承担相关的科研项目,项目经费工科不少于20万元、理科和经济管理类不少于10万元、文科和艺术类不少于5万元,且已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5以上相关论文。

留校工作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作者若以博士学位论文为理论基础撰写专著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申报程序

(一)202449日前,申报者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材专著资助建设项目申请书》,并附完整的讲义或书稿,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二)2024415日前,申报者所在学院负责聘请两名以上同行专家对讲义或书稿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855613熊老师。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研究生院院务会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建设。

四、资助额度及使用

获准立项建设的教材或专著在完成编撰并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后,作者凭出版合同和书稿到研究生院办理资助手续。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用于支付出版费。

五、项目管理

(一)111111()申报者在每一个申报周期内只能以项目负责人申报一个项目,原有项目未完成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一()作者在完成编撰并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后,凭出版合同和书稿到研究生院办理资助手续。

(三)作者应自觉履行出版合同。教材或专著立项建设一年后仍未出版的,取消资助,违约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违约作者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研究生教材专著资助建设项目。

(四)4.44. 凡由本项目资助出版的专著或教材,出版时须在封面上注明“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材专著资助建设项目资助”字样。

(五)作者在教材或专著出版后,于30天内送5本样书到研究生院留存。

(六)作者若有学术失范行为,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并全额赔付资助款项;造成版权纠纷的,由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附件: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材专著资助建设项目申请书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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